
6月20日起汽油、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
7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.5分钱
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宣布:自6月20日起将汽油、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,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。液化气、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。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,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,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。自7月1日起,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.5分钱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明确,此次电价调整,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、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,四川、陕西、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(市)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。
发改委负责人答记者问:
加大公益行业补贴力度
问:请问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缓解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?
答:为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,国家财政加大补贴力度。成品油价格调整后,对种粮农民增加的支出,今年年初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已作安排,在此基础上,中央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。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渔业、林业、城市公交、农村道路客运给予补贴,对出租车行业给予补贴。对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生活困难,综合考虑居民生活费用的提高,采取提高城乡低保补贴等措施给予补偿,从7月份起,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5元,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0元,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。
补贴措施
●对种粮农民、渔业(含远洋渔业)、林业实行财政补贴。其中,对种粮农民在今年已增加的农资综合直补的基础上,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;
●对城市公交、农村道路客运(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)实行财政补贴,运输价格不提高;
●从7月份起,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,农村增加10元;
●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,通过增加财政补贴、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,价格暂不调整;
●液化气、天然气、铁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。各项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即日下拨各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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