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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专家:首次充电超15小时是误导消费者
文章出处:新民晚报 发布时间:2007-05-19


各品牌手机及电池 新民网 王弘/摄

  [独家]上海专家指首次充电超15小时是误导消费者

  长期以来,市场上几乎所有使用于手机、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的锂电池,商家在使用说明中会要求第一次充电时,连续充电时间在15个小时以上,目的在于保证最大化地使用电量空间,以及延长电池使用寿命。昨天(5月17日),上海著名家电专家罗仁宵向新民网报料称,与商家的说法相反,锂电池第一次充电时间超过15小时,对最大化使用电池电量空间没有任何作用,反而会导致电池寿命减少。商家的这种说法是在误导消费者。

  第一次充电超15个小时会减短电池寿命

  有些商家称第一次充电就是把电池内的电量空间充到最大,以后每次充电的空间只是在第一次的基础上递减。罗仁宵表示,市场上的数码产品多数使用锂电池,锂电池本身没有记忆效应,所以,这样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。

  市场上还有一种普遍说法是,第一次充电超过15小时,可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。罗仁宵认为,从保护电池和电池寿命两方面来说,第一次充电超过15个小时只会减短电池的寿命,让电池提前进入老化期。

  充电一般只需2至3小时

  罗仁宵向新民网解释到,任何一款电池产品的特性都是从不稳定到稳定的,第一次充电时间过长使电池提前进入了稳定期,也就加速了电池的老化,但不会直接导致电池的损毁。

  罗仁宵认为,电池充电只要充到满就可以了,包括第一次手机电池充电,一般时间在2至3小时。

  使用原装电池保证电池安全

  罗仁宵在自己的工作中发现,许多消费者的手机电池出现状况导致手机无法使用,检测出的结果却表示手机内的充电电路是好的。这说明手机使用了非原装的电池或充电器,从而导致电池内的系统与手机内的充电电路不匹配。

  罗仁宵认为,将手机电池放在手机里充电是最合理的,而将手机电池卸下,放在非原配的充电器里充电是最不合理的。因为每个手机都自带电池充电保护电路,保证手机能够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。据罗仁宵所知,外界发生的多起手机电池爆炸事件,均是由非原装电池或非原装充电器引起的。(新民网 王弘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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